市委第二检查组来长安区检查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
12月5日下午,市委第二检查组一行来长安区检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芳,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张利学、师新宁、姚小强参加。
本次检查内容涉及区县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推动解决人大机构、编制、经费和干部交流等7个方面情况,以及区县人民政府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出台相关贯彻落实市上文件的规章制度;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5个方面情况。
会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别汇报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双方就人大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区县开发区人大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了解,长安区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区委工作总体布局,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能,促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着重从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强化组织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加速推进长安人大工作追赶超越。
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在开展重要活动、举行重要会议、选定监督议题前,都第一时间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常委会党组与区委始终同心同向,常委会工作与区委要求始终合拍对调。紧贴全区中心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决策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选定监督议题,开展依法有效监督。以促进代表履职为抓手,狠抓基层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强化人大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落实从严从实要求,狠抓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长安区政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共88件,截止6月15日,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98.7%。争取人大支持,主动报告重点项目及国有资产监督等情况,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随后,检查组一行深入五台街道人大工委,滦镇街道第二代表工作室,黄良街道人大工委,实地了解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