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018年第10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0号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经营的绿豆糕(商标:德義祥,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年3月16日),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6月4日,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收到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经营的绿豆糕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共购进绿豆糕8kg,期间销售4kg,剩余4kg,现场对上述食品进行了扣押。该单位发出了召回公告,因销售时间过长,至今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进行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四、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万润发商行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了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不合格绿豆糕的有关线索函告咸阳市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