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持续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减少辖区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临潼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市政告字〔2019〕6号)、《西安市柴油货车管控实施方案》规定,生态环境临潼分局持续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常态化检查工作。
4月15日,生态环境临潼分局在秦汉大道开展机动车路抽检工作,共检测各类机动车40辆,其中超标排放车辆1辆,已交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辖区黄金大道白庙十字段、临潼新区7号路、秦汉大道东段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共检查机械17台,检查发现不符合“两标一号”机械3台。检查人员现场责令相关机械使用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生态环境临潼分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道路抽检联合执法工作,同时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新施行《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相关违反条例行为严厉查处。
(生态环境临潼分局 朱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