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YL-2019098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红埠街33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9-87319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人:蒋亚妮
电话:029-89298871-80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一标段) | 5 | 座 | 4998281.31 | 解决群众如厕难 | |
2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二标段) | 5 | 座 | 4998281.31 | 解决群众如厕难 | |
3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三标段) | 3 | 座 | 2498780.86 | 解决群众如厕难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同时提供“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05 09:00:00至2019-07-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1 | HCZBYL-2019098-1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一标段) | 300.00 |
2 | HCZBYL-2019098-2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二标段) | 300.00 |
3 | HCZBYL-2019098-3 | 西安市莲湖区新建13座公厕工程(三标段) | 300.00 |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取标书费,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25 15: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开标时间:2019-07-25 15: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98871-805
2、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4、账 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