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太华路食品药监所多项措施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
为强化辖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太华路所开展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粮油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第一,要求市场开办者和农产品经营者对所售卖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有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第二,严格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落实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禁止销售;第三,生鲜肉经营户、水产品经营户等室内外卫生是否整洁,有无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容器、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正常运转;第四,要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必须每月做到全覆盖,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下架,禁止销售,从源头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检查农产品经营单位36户次,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各食品操作行为,确保辖区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