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一二三四组合拳雁塔区全力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自11月12日起,雁塔区开展为期两周的特困供养人员核查探访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养老机构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送去防控物品和生活用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
围绕“一个中心”,践行为民爱民理念 履职担当砥砺前行。始终把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中心,重点聚焦群众关切,心系特殊群体,特别是对分散特困人员日常照料工作,思想上重视,责任上落实,机制上健全,创新思路和举措,使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生活更有尊严、更有质量。
做到“二个全面”,推进特困供养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动态管理。通过线上线下比对和街道、村(居)走访、排查,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及时退出,确保供养对象精准。二是全面保障资金发放。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护理费标准分为180、360、540元三档。截至10月底,全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4人,累计支出资金***.31万元。
聚焦“三个着力”,为集中供养人员撑起关爱蓝天。一是着力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愿进全进。目前,已有13名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二是着力夯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责任,照料有方。特困人员入住时,由养老机构、本人、监护人、社区(村)等签订“多方协议”。三是着力提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品质,温暖人心。定期探访,为特困人员送去慰问品并仔细查看供养环境,了解他们用餐、日常护理、就医、娱乐等情况,嘱咐工作人员生活上更加关怀,切实保障其日常起居生活。
突出“四个强化”,切实筑牢分散特困人员基本保障网。一是强化检查,摸清底数。区民政局重点检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定期探访、评价考核及特困人员生活状况,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核查,精准施策。重点对低保系统、其他困难群众中60岁以上单人户及重残户进行筛查,符合认定条件及时纳入,定期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定,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三是强化考核,夯实责任。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实行探访制度和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其“平时有人照看,生病有人看护”。四是强化管理,一户一档。加强档案管理,对分散居住的特困供养人员由街道、村(居)、特困人员或监护人和照料服务人等四方签订护理协议,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做到特困供养人员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保管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