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这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举报
近日,市金融办向全市金融机构发出公开信,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生或发现这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要及时举报。
信中说,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正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投资公司、民间贷款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大家反映最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金融机构发生或发现有下列情形的,要及时举报:“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滋扰、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黑恶手段逼讨债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非法集资、借(冒)名贷款、违规发放贷款;被强迫借款,强立债权,高利逼债、非法索债,恶意抬高债务;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贷款、保险、证券等业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其他黑恶势力侵犯各金融行业利益行为。
各金融机构可通过来人、来电、邮箱或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市金融办将将严格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110,8788824,8578302,8522955
举报邮箱:lkgadh@163.com
lkswzfw@163.com;
来信请寄: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605房间龙口市扫黑办,邮政编码:26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