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狠抓四个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厘清责任不交叉。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交叉现象,如成品油打非工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管理缺位等问题,对安全监管职责存在交叉、重叠的区域和部位进行一次过细梳理,真正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从制度层面消除责任“障碍”,避免发生争管、漏管现象。
二是落实责任不推卸。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党政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真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提高;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让扯皮推诿和推卸责任现象无处藏身。
三是安全教育不含糊。要提高安全培训实效,把安全培训作为员工上岗的前置条件,强制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同时注重开展安全协管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常见安全事故的防范救援知识,扩大安全管理的覆盖面;抓好安监队伍建设,按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队伍的要求,加强岗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执法监督;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行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多种形式地开展宣教活动,全面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四是督查问责不放过。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事故控制指标完成、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加强日常督查,严格年度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致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较大事故、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的同时,按照“谁出问题就找谁”的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强化问责实效,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确保履责到位,监管到位,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