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组织优抚对象赴龙口荣军医院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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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9月6日,福山区5名优抚对象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护送下,来到山东省龙口荣军医院接受免费轮养。此次轮养为期2个月,轮养对象为60周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慢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的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按照本人自愿、家属同意、属地申报原则,由福山区民政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加轮养。轮养期间,优抚对象将免费享受由龙口荣军医院提供的健康体检、康复理疗、日常保健、生活照料等服务,并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开展轮养工作,是国家和省结合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对优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延伸现行优抚政策、拓展优抚工作内容、盘活优抚管理资源、拓宽优抚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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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35: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