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火车票可挂失补办
记者从烟台火车站获悉,为解决车票实名制以来旅客反映较为突出的丢失车票后不能挂失补办问题,按照济南铁路局刚刚出台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5月10日起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旅客可以到火车站办理挂失补办。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实施后,丢失票的旅客符合以下条件,可补办:(1)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2)不晚于票面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
按照规定,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但可以退票;退票时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新车票退票后,原车票效力恢复。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据了解,新办法将原规定“票、证、人不一致的,交公安、客运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改为“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在此,铁路部门提醒旅客在购买车票时应自觉遵守实名制管理办法,自觉树立凭证购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不购买他人车票等意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耽误自己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