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体局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教育公平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体现教育公平,芝罘区教体局采取多项措施,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研究出台了《关于非芝罘区户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规定》,增加指定接收学校,将指定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由原来的24所增加至36所。扩大了接收非芝罘区户籍学生范围,凡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购买住房、在我区就业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以及来我区投资或政府引进人才的适龄少年儿童均可到我区学校就读。在奖励、评优、杂费和课本费免除、学籍管理等方面与城区学生享有同等的待遇,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进一步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对残疾儿童就学资助工作力度,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切实保障他们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创新工作方法,探索使用“医教结合”的教学方式,针对孩子的生活发展需求,利用康复训练课、手工制作课和社会实践课对学生进行教育康复训练,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和劳动技能。加强对辅读学校的管理,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扩大贫困生资助范围,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在校学生、在校孤儿、在校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等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加大新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了一套以政府助学金为主体,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