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工商局推行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制度提高为群众服务办事效率
芝罘区工商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以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为契机,从为群众服务的角度大胆探索,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提高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效率,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截至目前,全区新设立企业1206户、变更登记2063户,其中90%以上是当场办理完结,程序复杂的也不超过3天,远远低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30天时限。该项制度的内容主要是:一是“一员审批”。一方面,26名经过培训、考试、聘任上岗的注册员,在规定的业务职权范围内,对申请人设立、变更或注销企业登记注册的申请,依法独立履行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来受理、审查、核准、发照4人把关的审批程序,现在由一名注册员来完成。对全局注册员进行综合考评和聘任,让取得资格的人员担任企业登记注册员,依法行使登记注册权。另一方面,将登记注册的核准权下放,由各服务窗口登记注册员独立承担企业注册的所有环节,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二是“首办负责”。第一个接待申请人的注册员就是首办负责人,必须对申请人需要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务负责到底,保证申请人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执照就能办成。同时要求首办注册员严格履行“一次说清”义务,即在申请人首次咨询时,就全部告知需要准备的申请资料,绝不让申请人来回往返,切实降低办事成本。三是“权责统一”。“审核合一”制度更加注重注册员对企业的终生负责态度,注册员在行使登记注册核准权、签署法律文书的同时,更加明确了自身的法律责任,也确保了注册员在受理申请时更加审慎,审查材料时更加细致。无形中倒逼注册员自觉学习和钻研登记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整个注册队伍的素质。(张立尧宋煊)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