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联查问题反馈通报将卫生监督进行到底烟台市卫生健康监督第一协作区召开驻烟高校内医疗机构见面会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内医疗机构互助联查工作的函》(烟卫监函〔2020〕13号)文件要求,规范大中专院校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同时做好校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近日,烟台市卫生健康监督第一协作区在莱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组织召开驻烟高校内医疗机构集体见面会,会上通报2020年7月3日第一协作区联查发现主要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及依法执业相关规定。
会议由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付竹霓所长主持,第一协作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医疗卫生监督业务人员,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烟台职业学院、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的分管校内医疗机构的相关领导及校内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付竹霓所长通报驻烟高校内医疗机构联查发现主要问题;张鹏主任进行校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依法执业培训;各参会代表发表高校内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模式意见;对各高校代表逐一约谈,提出整改意见。
2020年初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等四区联合组建烟台市卫生健康监督第一协作区。各成员单位发挥各区优势互补,开展区域战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推动监督执法由区域“单打独斗”到“多方联动”“抱团作战”“合作共赢”转变,监督力量叠加,改变了原来监督力量不足,分散,案情复杂、查办阻力大的局面,实现了对多区域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的突破。自成立以来,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作为第一协作区秘书长单位,多次组织第一协作区各单位召开执法专题联席会,多频次大规模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统一调配四区执法力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机构,开展集中飞行靶向检查,检查过程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录播,扩大执法普法效果,有力震慑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向主管部门通报,提高抽查结果社会效益。截至目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4期,约谈告诫26家机构,查处违法线索58条。其中第一协作区于7月3日开展协作区大中专院校内医疗机构互助联查工作,监督检查高校范围包括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等院校内医疗机构。协作区四区11名卫生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查出问题线索19条,经四区全体成员集体讨论,综合评估,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付竹霓所长代表第一协作区在本次约谈会议上强调:此次大中专院校内医疗机构互助联查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各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本次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裁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考山东省司法厅35号文件《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守住生物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与各单位主体适当包容期,以事实为根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处罚款的,实行“首错免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科学的将处罚幅度分层分阶并予以明确,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原则上按照各层阶的底限处罚。
各驻烟高校在此次约谈会上表示:今后一定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组织体系,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尤其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规的学习,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执业程序,并严格执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积极查摆问题、堵塞漏洞,改正违法状态,规范执业行为,展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大校风范。
烟台市卫生健康监督第一协作区通过驻烟高校内医疗机构约谈会把联查问题反馈通报,将卫生监督进行到底,坚持行政处罚与法律宣讲相结合的原则,帮助管理相对人深入查找存在短板弱项,“一企一策”研究分析解决办法,达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的目的,使卫生监督相对人理解卫生监督执法的意图、目的和要求,为卫生监督执法营造了和谐的执法环境,从而为实现最佳执法效果打下基础。(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