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不良记录将纳入黑名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诚信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市安监局局长衣凤凰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烟台市坚持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加大事故查处处罚公开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企业签订承诺书
市安监局连续多年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要求所有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签订承诺书,作出安全生产承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这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自主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
今年1月份,烟台市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出现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发生2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7种情况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经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的,也将纳入“黑名单”。市安监局局长衣凤凰介绍,被纳入各级“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在政府网站上予以曝光外,每月还要向当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建立这项制度,一方面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另一方面能够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企业为避免进入“黑名单”,只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出现问题。
累计曝光重大安全隐患企业5家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烟台市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曝光力度。从2015年至今,市安委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大规模暗查参访活动10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同行业专家深入200多家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部予以曝光。全市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在市级媒体开设集中行动专栏,累计曝光重大安全隐患企业5家,非法违法行为800多起。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市安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2015年,对立案查处的7起工矿商贸事故进行了公开,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对5家因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违法企业和罚款金额全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