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组织开展首届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高尚情感,积极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利津县精心开展首届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一是全民发动。本着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利用县电台、电视台、网络、电话彩铃、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将文明市民的推荐、评选过程变成广大市民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成为倡树文明新风的过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的密度和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争做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利津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面向基层的原则,注重体现候选人的典型性、示范性,把那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倾注爱心,尤其是在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市民评选出来,真正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三是严格把关。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明确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的方法、步骤以及活动要求。严格按照组织推荐、公示投票、评选表彰的程序,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利用填写选票、发短信和网上投票等方式评选推荐自己认为符合文明市民条件的城乡居民。对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