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多年来,全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实施、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模式,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整治活动,妥善化解涉电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为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把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研究、部署、协调,抓好落实。2010年3月以《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为依据,制定了《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及反窃电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打击、整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形成了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维护内部生产安全。县、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机构完备、指挥通畅、运转良好、责任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指挥组织和协调配合,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全市电力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2009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刑事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3名;查处电力治安案件89起,查处违法人员107名,缴获财物价值50余万元。
(二)预防为主,加大电力设施防护力度。各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从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出发,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是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技防措施。采取为变电站安装脉冲电子围栏防盗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和全省“110报警联动牌”等措施,实现全过程集中防控,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加强电网巡视维护。充分发挥县区供电公司三级护线组织的作用,对过境输电线路进行周期性巡护,提高了涉电违法案件预测、预警能力。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建立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防控电力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堵塞销赃渠道,震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深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每季度组织一次《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集中宣传,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达到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有效震慑涉电犯罪的目的。
(三)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按照中央九部委及省、市“三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重点地区督导检查,积极引导电力企业学习、研究、运用法律法规,强化现场取证意识,改进取证手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2009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反窃电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以“反窃电、强管理、保效益”为主题的反窃电专项活动,组织召开反窃电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加大防窃电技术改造投入,完善反窃电技术措施,充分利用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和需求侧监测系统功能,开展用电排查、监控。严厉查处窃电案件,依法追回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保证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四)社会联动,进一步健全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近年来,市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力度,依法规范供用电市场秩序。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警种联动、警企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对电力企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的监督指导,健全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远程监控、野外防盗报警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水平。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全省智能电网建设的推进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东营电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500千伏油城输变电工程已投运,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工程东营段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特高压、交直流混合受电的大电网对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