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司法局董集司法所三管齐下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
董集司法所以衔接、矫正、归正三方面为切入点,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关口前移,加强衔接调查。一是加强协调,拓展衔接调查与评估范围。力求尽可能地将衔接调查与评估计工作做深做实。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衔接调查与评估质量。通过对刑法修正案(八)及禁制令有关规定的学习,强化衔接调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现无缝对接。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衔接调查与评估氛围。
矫正过程,注重人性化监管。一是宣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在日常谈话和集体教育时特别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同时针对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为他们制定不同的“改造计划”,要求每个服刑人员回家后能自觉学习相关知识,所里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以督促他们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二是开展心理疏导,减轻矫正对象压力。将思想感化帮教放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心活动,引导帮助他们减少压力,增强信心,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积极通过交流感想等多样化、人性化的手段,加强心理疏通,尽量为服刑人员营造一种宽松的环境。三是积极帮扶解困,提高矫治成效。依托镇、村两级帮教平台,实行特殊联系人员重点联系,实现人群“全覆盖”。全镇矫正志愿者活跃在各社区,积极充当矫正对象的生活帮扶员,从关心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着手,给予矫正对象及其家庭关爱和帮扶,丰富矫正手段,提高矫治成效。
服刑解矫后,着力拓宽就业平台。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转为归正人员,做好这一群体的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途径。为此,不断优化安置帮教工作新体制,形成多元化的安置办法,多元化的就业途径,多元化的生活保障。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扶持,营造一个有利的就业环境。
自2009年以来,董集司法所已经累计安置或协助安置刑释解教人10余人,另外还有曾经受过拘留处分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