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四项举措托起我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构建全民养老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障与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利津的具体行动。对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水平,县人社局结合各镇(街)、社区和各有关单位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四点抓起:
1、抓好组织实施。各镇(街)组建由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每个社区设1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协理员。各社区应拟定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力促基层组织抓落实。
2、抓好服务规范。在新农保基础上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规范,做到统一经办、统一行动、统一服务、加强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把方便群众作为着眼点,搭建高效管理服务平台。
3、抓好人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政策通、服务通,做到准确把握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
4、抓好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工作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结合城镇居民的居住特点,采取工作组***登记和指定经办服务点登记相结合的形式,以方便快捷为目的,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