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关键环节。我市高度重视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全市10家政府办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市成为全省首个以市为单位所有政府办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市,实现政府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 2012年,我市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被列入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按照市县联动、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东政办发〔2012〕18号)和《关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2〕43号),市政府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东营市人民医院及5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情况。市政府领导多次调度市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进展情况,市医改办、财政、物价、卫生等部门加强综合调研测算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于2012年7月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实行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情况。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垦利县人民医院自2012年7月1日起、利津县中心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自2012年12月26日起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我市积极把握政策导向,同步推进两个区的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东营区人民医院自2012年1月1日起、河口区人民医院、河口区中医院自2012年9月10日起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
截至2012年底,全市政府办公立医院共为群众直接让利药品费用4614.29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市、县(区)卫生局及各试点单位充分认识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上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别成立了以局长、院长为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健全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倒排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各县区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各试点医院通过张贴公布相关信息、悬挂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医改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价格优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沟通配合,及时调整价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注重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各方意见,共同研究协商,有效落实了部门职责。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对各公立医院库存药品进行了清查核实,登记盘点明细,列出用药目录,调整信息系统,详细核算2011年财务收支及药品销售收入情况,确定了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的财政补助数额。分批修订了4***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出台了床位费收费标准。市卫生局联合市物价、财政部门对部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市级公立医院集中调整了47项劳务性、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的部分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及时报销相关费用,不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为公立医院健康持续运行提供重要的资金补偿来源。
(三)履行政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对公立医院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了公立医院正常运转。2012年,市财政对市人民医院补助1.34亿元,安排5000万元购置设备并建设急诊急救中心和内科综合大楼,安排专项资金7600万元用于市立儿童医院迁址改建。对市第二人民医院补助1600万元。东营区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建设区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根据前三年医院年平均药品销售额的15%给予区人民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定额补助,2012年为430万元。河口区自2011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6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和重点学科建设,2012年投资900余万元实施中医院病房楼改扩建工程和区医院icu建设项目。垦利县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和重点学科建设,对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定额补助,2012年投入500万元。广饶县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实行常规和绩效两种方式进行财政补助,2012年共补助1116万元。河口区、垦利县根据医院2011年药品实际利润为基数,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全额补助。利津县财政通过测算确定每年补助1448万元。
(四)强化督导检查,规范药品采购。为科学、准确、有效掌握各公立医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反映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市医改办、卫生局联合多次对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定期调研评估,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提高,为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提供依据。东营区和垦利县成立了专门药品采购管理机构,为县区卫生局直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具体编制,负责所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的采购、配送,并统一支付药品款。其余医院在各级药品采购管理机构成立之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药品仍由原渠道购进,对购进库存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按照原进价销售;过渡期后,医院新购进药品将按照新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三、工作成效
通过实施医药分开,降低医院药费比例,提高服务水平,10家政府办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带来的实惠。
(一)公立医院运营呈现四个新特点。1.就医人次明显增加。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受医院自身发展、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等综合因素影响,门急诊和出院人次大幅增加,分别平均增加14.41%、9.54%,医院运行效率明显提高。2.医院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药品收入比重降低,药占比同比下降约6个百分点,“以药补医”现象明显改善,使公立医院在保公益、转机制、重服务、增效率、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3.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日趋完善合理。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不仅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了医疗收入的“含金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对今后进一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具有重要意义。4.临床用药行为逐步规范。县级以上医院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对抗菌药物配备和使用进行有效控制。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比例分别平均达到17.36%和37.54%。含抗菌药物门诊处方数下降了17.60%,门急诊和出院患者平均费用中抗菌药物费用分别降低28.05%、29.92%,临床用药逐步科学、规范、合理。
(二)取消药品加成显现四个新效应。1.觖决了“以药腐医”问题。医生开药与医院利润不再直接挂钩,规范了医疗行为,控制了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使患者的就医安全、质量更有保障。同时,预防了不正之风。2.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负担。医院药品价格降幅达30%以上,住院次均费用同比普遍下降300-400元,患者医药负担明显减轻,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3.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务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促进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4.转变了医院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将经营理念转变为主要依靠增加门诊量、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增加业务收入,更好地体现了公立医院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