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四项措施做好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按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垦利县采取四项措施做好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责任感。这次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是为做好今后宗教工作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为制定相关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各镇(街道)、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充分掌握全县的真实数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依法保护信众的合法权益,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犯罪的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
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成立垦利县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各镇(街)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作用。县民宗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资料汇总和录入工作,加强督促协调,确保调查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力求准确无误。
加强工作培训,组建精干调查队伍。县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要求,规范调查方法,确保调查资料全面、真实、可靠。各镇(街)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组织网络的优势,按照工作部署,明确调查对象,统一调查内容和调查方法。
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信教群众和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一是建立信教群众电子档案。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按照各宗教教规教义,对信教群众进行登记,详细地填写《东营市信教群众登记表》,并将信息完整录入微机,形成信教群众电子档案。完善信教群众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档案,每年度对档案进行修改补充。二是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档案。对辖区内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未登记活动场所进行调查,认真填写《县(区)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信息表》和《县(区)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信息表》,并进行汇总,将所有信息准确录入微机,形成宗教活动场所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