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坚持三个到位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围绕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家园”实事工程,坚持从源头防范、排查调处、宣传教育“三个到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重点解决劳动争议、土地征迁、环境污染、伤害赔偿、邻里纠纷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隐患。1—8月份,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6件,调处成功417件,调解成功率98.6%。其中处置群体性事件13件296人,处置信访事项16件178人。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防范到位。为预防矛盾激化,区司法局完善了一套超前防范,规范运作的纠纷排解预警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纠纷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预测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十分重视基层不稳定因素和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报告制度,在第一时间从第一源头努力办结、办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和上访。同时通过建立“百千万”调解组织网络,强化乡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区180多名人民调解员、216名调解信息员活跃在各村、社区和企业等各个领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事前预防,真正做到调解工作关口前移。
二是排查调处到位。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区司法局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季一次和各级党代会、“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并根据当前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突出做好重点人、重点区域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坚持每周一次司法所工作例会,每月一次调解主任和联动调解联席会议,通报本区域矛盾纠纷发生的情况,开展维稳工作形势分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同时采取领导挂钩,责任到人,***反馈的办法,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确保不留空档,力争达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目标要求。
三是教育和解到位。在调解工作中,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调解。首先抓好纠纷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从法律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疏导,以理服人。其次做到依法调解,尽量引导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和解。同时,注重发挥法制宣传功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在调解工作中,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尤其是结合“法律五进”活动,调解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履行公共道德的自觉性,从而预防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