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创新监管机制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利津县立足实际,创新举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创新监管方式。坚持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实施食品摊贩、小饭桌备案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餐饮服务监管盲点;积极开展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对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单位承办宴会实行备案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委托执法工作,将部分执法权限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签订委托执法协议,有效***了基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难题。
创新社会监督工作。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在县城区和各乡镇、村居聘任637名社会监督员组织培训教育,征求意见建议;指导19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透明式”厨房,使消费者在就餐的同时就可了解餐饮单位饭菜制作过程和质量保证措施;督促所有餐饮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上墙,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创新行政许可工作。打破先受理后验收的常规办证模式,将行政许可关口前移,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拟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及时提出现场指导意见,指导经营者合理规划布局、完善设施设备,使餐饮单位现场核查一次性通过率明显提高;建立“餐饮单位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量化分级监管台账”,及时掌握餐饮单位开办、经营和注销情况;在食品药品监管网站定期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方便群众监督查询。
发挥餐饮安全管理协会作用。组织会员单位外出参观学习、与厂家集中签订供货合同,引导会员单位向产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服务方向发展。
积极打造健康安全饮食。组织34所学校开展标准化食堂建设,通过改善食堂备餐间、操作间等功能区域,增设电子监控、消毒保洁设施等,目前已建成标注化学校食堂11家;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文明用餐、绿色消费;组织开展“利津水煎包名店评选活动”,推动地方名吃健康安全发展;积极开展餐饮单位“减盐行动”,发放减盐提示牌,打造减盐典型单位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