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社局阶段性降低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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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切实减轻东营区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决定阶段性降低2012年11月和12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6.5%降低到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低到0.5%。
由于2012年度企业城镇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征缴任务完成较早,根据规定,在2013年企业缴费时对已按原费率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企业予以核减。此次核减,共涉及参保企业969家,将为缴费企业减轻负担1154万余元。目前,两项保险基金的核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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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1:03: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