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清欠办三举措狠抓清欠工作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督促企业兑现工资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采取到施工现场询问等形式,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劳务协议,对因拖欠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企业,降低其资质标准,并给与适当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是严把源头预防关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建设项目审查关,对拖欠工程款且尚未解决、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建筑企业, 取消其工程建设招投标资格,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工作体制。认真执行劳务用工保证金制度,外地进河口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签订合同后,及时按照工程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一旦出现工资拖欠情况,我们将从保证金中先行垫付民工工资,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畅通维权途径,积极引导民工通过正规渠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盲目上访。(刘晖 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