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部门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参与有关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 3.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负责全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审定和监督。
4.负责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资格认定的申报与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的推荐及区科技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各级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5.负责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科技风险投资和技术市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管理;指导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6.负责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分支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孵化与转化并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7.负责拟定全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它科技经费年度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对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软件园进行业务指导。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导发展科技第三产业,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12.负责专利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3.负责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拟定知识产权奖励制度。
14.组织开展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负责科技专家委员会工作。
15.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