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
一、反馈问题
各县(区)对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问题重视不足,推广清洁煤、清洁炉具力度不够普遍。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制定散煤清洁化供暖措施,完善相关奖补政策,鼓励用户采购型煤、兰炭、高效无烟煤等清洁燃煤,使用节能环保炉具。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散煤清洁化供暖措施。二是大力推广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严格按照市里清洁煤、清洁炉具推广任务执行。三是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及储备力度,在开发区“煤改气”覆盖不到的地方,推广使用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四是完善洁净煤生产配送体系,实现用煤区域全覆盖。五是协调财政局,完善清洁煤和节能环保炉具奖补资金政策,提高用户采购积极性。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散煤清洁化供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散煤清洁化供暖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根据市里安排的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数量,严格执行。三是完善洁净煤生产配送体系,实现清洁煤区域全覆盖。四是制定清洁煤和环保炉具奖补资金使用规范,对使用清洁煤和环保炉具最高给予500元/吨和700元/台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