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月26日18时,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我县3月27日至3月28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于利津县环保局)立即请示副指挥长,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3月27日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3月27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县5个督导组分赴8乡镇(街道)进行重污染天气督导,对重点企业、工地限停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全县20家重点企业中,按比例限产企业11家,停产企业9家;停工工地12个;共出动机扫车4车次,清扫路面60公里;共检查机动车96辆,处理处罚4辆。
2017年入冬以来,县环保局多次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保各项减排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位。2017年入冬后,我县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2次,其中,II级响应4次,Ⅲ级响应5次,IV级响应3次。历次应急响应中,均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并开展相关督导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