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快推进全县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
为全面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满足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到2016年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
一是实施城乡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依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由各乡镇和主办单位对幼儿园园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园舍不合格的幼儿园,由所属乡镇和主办单位制定改造规划和方案,实施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并纳入年度全县惠民实事。
二是多元筹措幼儿教师培训经费。参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标准设立学前教育培训经费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各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三是完善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确定标准,落实新增农村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并参照落实县直公办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四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按照幼儿园办园成本,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用于保障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的保育管理、教师培训、资料器材设备购置、饮食条件和水电取暖等。设立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和配套资金,由县、乡按比例分担。(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