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坚持三个优先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支持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县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编制配置优先满足、人员补充优先谋划、教育资源优先保障“三个优先”原则,合理配置教育编制资源,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所需人员编制,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在编制配置上优先满足。在事业编制总量规模小、现有存量少、刚性需求旺、调剂难度大的情况下,按照《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规模、在校学生数、班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确保基础数字准确的基础上,结合特教学校的教师缺口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计算学校编制。
二是科学编制计划,在人员补充上优先谋划。合理安排用编进人计划,确保“招得来人”。充分发挥用编进人计划调控导向功能,加大招聘力度;提前谋划,给特殊教育学校预留定向师范生编制,为专业人才提供编制支撑。
三是加大统筹力度,在教育资源上优先保障。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镇(街道)超编中小学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开展送教***服务工作。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流动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工作上,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蒋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