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街道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启动
近日,河口街道计生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不断落实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巩固惠民工程的实施和落实,河口街道针对所属辖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提供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增强计划生育家庭预防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保险的认识和受益面,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感受到党的计生政策的温暖,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参保对象即所属辖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女方为农村居民),子女年龄在一周岁以上(含一周岁),父母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夫妻双方或一方未满6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每户每份30元/年,每个家庭最高可投保5份。
其中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父亲、母亲、子女每人10000元);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对父母、子女三人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最高为6000元);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投保生效之日起至次年投保对应日止)。今年,河口街道共投入3.5万元,把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人员的覆盖范围由农村扩展到了城镇下岗无业人员,为1000户独生子女家庭办理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无缝隙、全覆盖。此项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民心工程深得称赞,为其家庭带去了保障。(刘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