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评比位列全市第一
2015年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评比中,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仅扣0.01分的成绩,位列全市第一,法律援助各项业务走到了全市前列。对此,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凝心聚力,谋划新篇,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抓好“三个扩大”,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力争2016年为全县服务民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
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的目标要求,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适应群众需求。
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要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扩大法律援助适用阶段的相关规定,畅通申请渠道,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刑事诉讼各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加强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
扩大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覆盖范围。要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服务职能,安排专业人员依法为群众解疑释惑,在咨询接待工作中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网络,充分利用镇(街道)、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法律顾问联村,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推行网上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的可及性。要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教育,为潜在的法律援助需求人群提供指引性法律信息和法律建议。(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