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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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合作医疗问题 | ||
内容 | 我想问一下我,我们一家人在一个户口本上我是户主,村里入合作医疗我老婆交了200元,我在单位上班单位为我交,为什么我老婆交200元规定每人不是100元吗请解释一小。我是高城的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0148 | 提交时间 | 2013-12-03 08:30:5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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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如果家庭中有参加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系统中导出的家庭户口簿编号下所有家庭成员显示只能选择一档标准(200元)。关于实施《高青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同一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不含学生和儿童),应选择同一类别的缴费标准”。所以只要在一个户口簿编号下的家庭成员要全部选择同一类缴费标准。你如果交的不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标准。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3-12-06 07:34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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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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