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青县2018年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一、符合以下条件
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青贮池为地上砖混结构,单个青贮池容积不低于800m³。
二、申报程序
由养殖场向镇(办)兽医站提出书面申请,镇(办)兽医站汇总后报县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
三、时间节点
拟申请养殖场7月8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各镇(办)兽医站,各镇(办)兽医站7月10日前汇总后报县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
联系电话:6962116 邮箱:gqsyslglk@163.com
***一:2018年粮改饲项目建设申请表.doc
***二:2018年粮改饲项目建设汇总表.doc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23:0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