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依规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青县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是2021年省重点项目,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该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第一时间通过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利用审管平台将审批信息推送至高青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及时认领并查阅与监管工作关联的审批信息。
通过实时关注该项目建设情况,在了解到项目变配电室、备品备件库、机修车间、办公楼、检测楼主体已经完工,高青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抽查事项,细化检查步骤,对该项目各个主体进行合规性查验。通过查验,对项目存在隐患的事项当场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告知项目负责人进行落实整改,保证项目合法依规建设。同时将监管信息反馈至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无缝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审批、监管双向合力。
“对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让我们及时了解到项目存在的各类隐患,迅速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接下来我们会更加注意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推进项目高质量和高标准建设。”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负责人张经理感叹道。
高青县积极推动监管职能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严格监管程序,统一监管标准,提升监管水平。
下一步,高青县将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互享、相互衔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切实把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