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下调一次性养老补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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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淄人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张店区于五月起下调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低为0.6%。
一次性养老补助自2011年实行市级统筹、先缴后支以来,张店区的享受待遇人数已经达到1081人,累计支付13***万元,有效保障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合法权益。
根据一次性养老补助以支定收、确保支付的原则,在不影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享受待遇的前提下,降低缴费比例,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据测算,2015年将为全区参保企业减负约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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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6:08: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