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
李某与妻子陈某因性格差异,且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架,村委经多次调解不见效果。无奈之下,李某找到了果里镇法官便民工作站。了解详细情况后,该站的责任法官便与村人民调解员、妇女主任约好***调解。三方相互协作,分别同双方当事人谈心交流,逐步摸清矛盾症结所在,有效地缓和了当事人的对抗心理,最终促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
今年以来,桓台县法院以创建“公信法院”为载体,以“人人立项创环境,服务发展比贡献”活动为契机,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司法服务,深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不断健全完善民事审判机制,全面提升民事司法能力,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今年初,结合“创最优司法服务环境年”活动,县法院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建立了6处法官便民工作站,就近为基层群众、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已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立案前调查纠纷153件,调解群众诉讼案件171件,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协助调解71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达到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一目标,县法院开展了以“司法阳光暖乡村”为主题的司法服务基层活动,法官走下审判台,来到百姓中间,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该院每周定期开展一次法律进村活动,组织法官进村入户,对遇到和发现的法律纠纷,现场登记、及时处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对涉及老弱病残的案件实行就地开庭;对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后现行***调解的做法,深入实地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找准矛盾纠纷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确保矛盾不出村、不激化、不影响生产生活。
县法院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县法院突出加大调解力度,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了提供担保法、附加条件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2%。
县法院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对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进行排查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法院实行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在立案庭成立专门信访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县法院坚持因案制宜,对有发展前景的改制企业,充分考虑其承受能力,慎重采取强制措施,针对金融危机对辖区内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县法院注重加强基层司法服务建设,突出抓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司法建议与法律援助,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