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召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研讨会
3月4日下午,博山区召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研讨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峰参加会议并讲话,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一行,区有关部门、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委依法治国(省、市、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区和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
杨玉峰同志指出,法治指数是衡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指标,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确定的法治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作为试点区县,全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切实把试点工作做实做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二要加强实践创新。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创新思维、创新方式推动落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三要加强统筹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试点为契机,深入查摆法治建设问题,弥补短板不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及时调度试点工作各个环节,在全区上下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评估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田庆华表示,法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博山区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提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服务,努力探索出一套适合博山的法治建设指数标准,力争出成果、出亮点、出经验,推动博山区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会上,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就如何以创新思维、有解思维扎实推进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破除制约当前博山法治建设“中梗阻”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拓宽了思路,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