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开展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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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近日,张店区残联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张店区残联于2月15日至3月7日在鲁中晨报、淄博晚报、张店通讯等媒体发布年审通知。年审企业需准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养老保险手册、2011年度12月份工资凭证”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登记。
年审工作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应年审企业7901家,实际年审企业149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贡献率达到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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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3:5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