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煤炭局组织全区煤矿应急预案审查
为了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煤矿安全不出任何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我区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012年11月8日,张店区煤炭局按照省煤炭局下发的《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试行)》要求,本着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区煤矿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集中审查和备案,审查地点统一集中在沣水煤矿。
为了开展好这次预案审查备案工作,淄博市煤炭局和张店区煤炭局精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评审小组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审查论证。区局领导强调此次评审活动必须坚持务实、适用、有效地原则,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预案编制要符合省煤炭局下发的《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试行)》规定要求;要符合煤矿现场应急救援的实际要求,体现针对性;要符合简捷明了可操作的要求,体现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活动中,专家组首先认真听取了各煤矿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过程、修订编制内容情况的介绍,随后对预案进行了评审,从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等方面对预案进行了认真、细致、负责的讨论,经过专家组认真审查,形成了评审意见。
评审组认为大部分煤矿的应急预案都能紧密结合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组织体系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健全,应急响应程序清楚,保障措施有力,要素比较齐全,内容较为完整,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评审组还对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指出了部分煤矿在编写预案中的不足并要求各煤矿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区煤炭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