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出台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12月19日上午,我区召开煤炭清洁利用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德法,副区长孔杰、贾传祥参加会议。
据悉,今年8月,我市出台了《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对煤炭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烧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我区结合实际,下发了《张店区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我区煤炭清洁利用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作为本区域煤炭清洁利用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本区域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到2016年6月底,全区各类储煤场地实现规划目标、达到标准要求并规范管理,到2017年年底,各类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健全完善,扬尘污染得到根本治理。
汪德法强调,各镇、街道要做好本区域内经营性储煤场地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强化储煤场地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场地的防风防尘、喷淋降尘等设施,同时鼓励煤矿企业、燃煤单位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提高煤炭质量指标。运输企业在煤炭运输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煤炭扬尘污染,使全区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