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0户农民获种粮大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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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通过逐级申报、核实,经省市认定,我县10名户种粮大户获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2.72万元,补贴面积4859亩。2014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补贴对象为粮食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的农民。以前年度已支持过的种粮大户,2014年不再支持。上年秋种后承租、流转土地以及城镇居民到农村承租、流转土地的,暂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分为贴息、以奖代补。各类金融机构给予种粮大户的粮食生产贷款,均可纳入贴息范围。财政部门根据农业等部门审核后的贷款本金、利息金额等给予贴息。按照“先干后补、不干不补”原则,县农业、财政部门根据种粮大户提报的相关资料和凭证,严格审核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得超过投资总额。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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