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2018年度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计划
根据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为完成好年度脱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经研究,制定2018年度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
一、资金数额
(一)上级下达我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19.221万元,其中省级产业发展资金443万元,省级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25.7万,市级光伏扶贫工程(第三批)资金1750.521万元。
(二)县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4.882万元。其中特惠保险资金54.882万元,光伏扶贫工程(第三批)资金8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资金
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加工业以及手工业、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按照贫困状况、插花户项目覆盖情况、脱贫成效等因素法直接切块下达到镇街,由镇街根据项目库项目进行使用。
(二)扶贫特惠保险资金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3+1扶贫特惠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10元,特色产业保险每人10元的标准給与保险补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具体实施标准按照市级要求执行。
(三)光伏扶贫工程(第三批)资金
用于全县75个贫困村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由县级根据合同约定拨付到施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制定的管理办法用好各级扶贫资金,以项目库为依据,按照下达的资金计划于3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产业发展项目要与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挂钩,目标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项目安排必须精准到户到人,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坚持科学扶持、注重实效。
(二)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和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动承担扶贫责任,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动作用。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持股分红,负盈不负亏。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建立项目库、立项提报、审批备案等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各镇(街道)要强化全程参与,建立项目台账,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及政府采购制度要求,切实把项目落到实处,保障项目收益,真正惠及贫困人口。
(四)各镇(街道)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套取、挪用项目资金。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审计等工作。
***: 商河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商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