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高新区公租房常态化报名复审公示
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相关规定,对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2018年12月初审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复审,目前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3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没有提交异议材料的申请单位和户籍申请人视为同意复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通过高新区公租房2018年12月常态化申请复审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表.xlsx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