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
区内各企业: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将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目前保护中心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建设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济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面做好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根据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备组的通知,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5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或生物医药产业(生物药品、生物化工用品及其他生物制品、生物医疗设备、生物相关设备及仪器制造、农业生物技术、林业生物技术、畜牧业生物技术、渔业生物技术、医疗卫生生物技术);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见***);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如实填写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将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方式寄交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8楼F区,联系人:孙凯,联系电话:66608861;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unkai@jn.shandong.cn。
五、备案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四)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济南保护中心)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4月3日
编辑: 知识产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