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四项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县公安局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自身职能,强化服务措施,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强化普法宣传,构建和谐乡村。以巡防大队和基层派出所为单位,深入各镇村、企业、学校,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及法律法规咨询现场会,引导群众依法处理涉农纠纷,确保农村稳定。截止目前,已发放各类普法资料5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22次,讲座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 强化治安整治,严打涉农犯罪。一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农村地区侵财犯罪。针对农村地区“两抢”,入室盗窃及盗窃家畜农用物资等犯罪活动,加强警力,打击犯罪。二是命案攻坚,及时侦破农村有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截止目前,已破获各类涉农刑事案件237起,抓获犯罪分子209名。 强化警务改革,筑牢防控网络。全面加强民事调解网络和治安防范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目前,已查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160余起,在加强驻村联防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防范网络。 强化服务措施,确保农村安全。消防队深入农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并排查事故隐患,交警部门加强农村交通协管,对涉农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