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企业应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对2019年济南市外整体迁入高新区发展的上述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上述单位研发机构建设。同一单位(集团)年度内不重复享受本项奖励政策。当年获得不同级别研发机构称号的选择一项进行奖励。
二、申报时间
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政策奖励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2月22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单位营业执照、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申请表》;
3. 国家或省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批准组建中心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涉及由济南市外整体迁入高新区的单位请另附工商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当天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务主管部门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
联系方式:刘瑞彬 88875156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新旧动能办公室
联系电话:姬 婧 88871757
五、材料受理园区
园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 刘剑 韩田田89017715 | 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209室 |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 | 邵健68975395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512室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 张帅68975017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411室 |
创业服务中心 | 刘玉明88871655 | 济南药谷1号楼A座518室企业服务部 |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 刘晓旭 李国康88733078 88733096 | 济南高新区机场路7617号北四楼404室企业服务部 |
创新谷发展中心 | 李志伟 赵慧86527778 | 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366号创新谷1号孵化器Z3-801室 |
综保区管委会 | 许惠伶88237868 | 济南市机场北路1号济南综合保税区综合办公楼508室 |
***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 - ***.doc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2月14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