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工作安排,自2010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为确保纳税人正常使用开具***,现将新版普通***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除增值税普通***外,其他普通***全部换版作废。10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纳税人应持手中的普通***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验旧手续。
二、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以及二手车销售统一***的纳税人,在网络开票系统正式上线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原打印软件打印新版***,待网络***系统正式上线后统一过渡到新版软件打印。
三、纳税人使用新版农产品收购***时仍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5]230号)规定的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开具,对未按规定开具的,一律不得凭其进行税款抵扣。
四、使用新版通用机打***(平推式)的纳税人,在网络开票系统正式上线前,使用《新版普通***单机打印软件》开具***。纳税人可登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并使用(网址:http://jinan.sd-n-tax.gov.cn/col/col30581/index.html),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初次登录时密码任意,登录后应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并做好相关初始化维护后即可打印新版***。
五、纳税人使用平推式打印机开具新版通用机打***,微机、打印机可自行购置。
六、新版普通***的种类: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190MM*101.6MM;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联、记账联。农产品收购可用四联,即存根联、***联、抵扣联、记账联。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卷式),57MM*127MM。
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版位有:五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