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碧水蓝天建设富美章丘
张国亭局长带领监察人员夜巡
企业环保培训班
在章丘市有着这样一群人:
无论严寒酷暑,他们天天起早贪黑,秉承着为环保事业服务、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对全市2000余家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他们年年365天,天天24小时随时待命,只为可以解决群众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投诉,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们恪守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守卫着章丘的碧水蓝天。
他们就是章丘的环境监察人员。
夯实队伍基础,树立新形象
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始终走在环保执法的一线,直接与企业打交道,随着企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监察人员知识储备也要不断更新,而监察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环境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全局的整体形象。因此,章丘市环保局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工作的出发点,狠抓学习,坚持“三定”学习方针,即定期学习、定向培训、定时讨论。实行会议集中学习,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并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闭卷考试;实行边干边学,组织人员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向各企业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大大提高了每位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今年市环保局还开展了“管理年”活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上下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遵守禁酒令;制定工作规范,约束执法言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教育,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强化环境执法,拓展新局面
依托环保专项行动,加大落后装备淘汰力度,打击各类土小企业。2011年3月份以来,市环保局积极与章丘市政府协调,并组织工商、公安等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先后组织了多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小石灰窑、小焦宝石窑,小炼油、小炼铁、小水洗塑料等1500余家非法土小企业进行了拆除清理工作,使环保部门在群众中树立的很高的威信。近期,章丘市环保局牵头开展了集中清理取缔违法违规废旧塑料经营专项行动,公布4部有奖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与此同时,对小炼铁、小炼油等土小企业也进行了集中清理,对反弹的小石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创新工作思路,开展深入细致地开展日常环境监察。监察队伍针对我市污染企业分布广、污染特点各异的特点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严格落实全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制度,拓宽监察的范围,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了环境监管的水平。为防止个别企业在星期天、节假日及夜间和恶劣天气期间违法偷排污染物的不法行为,监察人员克服自身困难,放弃了休息时间,采用雨天普查、夜间巡查、节假日抽查的监察方式,进行“全天候”监控,越是恶劣天气越是加强监察频次,严密的防守了偷排投放和污染事故,彻底打消企业不法获利的侥幸心理。由于环境监察力度的加强,排污企业的环境意识普遍提高,我市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
随着环境保护日益被人们由熟识到重视,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也产生了由“被动治理”为“积极治理”的巨大转变,在治污设施提标升级改造中不再是以往的“被动治理、消极观望”,而是积极寻方案、找技术、舍得投入,“重企业经济效益、轻环保社会效益”的老观念有了重大转变。
多措并举,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新高度
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飞速发展,新增建设项目逐年增加,但部分企业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加快项目投产进度等,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不重视对“三同时”项目的建设和申请验收工作,不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运行或者长期处于试运行不申请验收,此类问题在一些高速发展和扩张的工业园区中显得尤为突出。因此自2010年开始,市环保局先后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水平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协调。章丘市环保局2010年至2011年先后出台了《章丘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章丘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制定出一系列详细的、科学的管理程序和规范。
加强人员配置,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项目验收率。章丘市环保局自去年9月份开始将建设项目监察工作全部归到环境监察大队,并设置专门的建设项目监察组,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同时,为提高我市建设项目的验收率,章丘市环保局管理科、监测站也配备专职人员,对建设项目环境验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业服务。自此,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率提高了300%。
创新思路,实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根据建设项目门类较多、规模不一、环境影响大小不同的特点,实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将涉及重大环境隐患的项目定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于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力争做到抓大不放小,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到位。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建设项目做到全方位监察。章丘市环保局加强对项目监察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充实监察人员在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等各方面的知识和素养。同时,加强项目监察小组与其他各监察小组的联合执法,互相协助,对建设项目做到软硬件、各环节的全面监察。
完善应急管理,实现新跨越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2012年监察大队牵头重新修订了《章丘市环境保护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多个分项预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与要求,为及时、依法、公正、合理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破坏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措施。同时,强化执法巡查。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环保执法巡查,防止环境污染发生。对防范环境事故意识薄弱、未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保设施保养不力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1年5月16日—20日开展了全市汛期环境安全检查拉网式排查,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重点解决。同时,督促全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和环境安全隐患单位制订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再上新台阶。
实施环境风险源监察,打造新亮点
提高意识,深入细致的做好风险源监察。自2011年起章丘市环保局由监察大队业务牵头并负责对全市千余家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53家企业下达了补办环境风险评价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重点风险源企业74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档案100余盒,并随着企业工艺流程及其他基本情况的变更,对企业资料进行实时更新,补充和完善。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风险源应急建设水。自今年年初,章丘市环保局逐步建立我市环境风险源防控监控平台,建立健全本辖区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掌控风险源单位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处置方法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及物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要求环境风险源单位发生变动随时上报。以便及时、详细的掌握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部位以及可预计掌控的环境风险,为确保我市环境区域环境的安全,有效应对环境事故的发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狠下功夫,做好环境风险源企业的培训工作。针对当前我市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化学品监管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章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于2012年3月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培训暨工作部署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为此次参会的88家环境风险源企业做了系统的培训。该局还将把环境风险源管理工作与日常监察监理工作相结合,对环境风险源企业检查出的问题定期组织检查和***督查,从源头上消除各类环境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市环境风险源监管水平。
深化危废管理工作,迈向新征程
制定规章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工作基础。自去年来,该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落实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责任。
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权利。为做好我市重金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铅等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该局开展了集中整治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历时一周,共出动监察人员75人次,对我市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巩固成果,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的专项检查和申报工作。该局针对全市32家产生危废的重点企业开展了为期十天的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此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掌握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了全方位的企业信息档案。
监管与服务并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面对近几年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高发态势,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今年三月该局召开了章丘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业务培训暨工作部署会,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重汽圣井工业园各二级单位又进行了二次培训,受到各单位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
细化排污费申报收费,创造新突破
深入基层调研,确保申报有据可依。自2007 年以来, 市环境监察大队将全市监管2000多家排污企业全部纳入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成功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汇总排污申报核定数据,保证了全市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以电子版和纸质件同时上报,确保核定数据真实、准确、可比。通过对排污申报数据集中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数据基础;坚持从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报告、物料衡算、产排污系数4个方面严格核定企业排污数据,避免了排污费的流失。在总结上年收费经验的基础上,该局结合我市的实际,确定排污收费工作的原则、方法。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采暖期的烟尘收费,和上年陈欠排污费, 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了个好头。
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企业缴费意识增强。在征收工作中,针对废气排污费增幅很大,部分企业一时存在不理解的问题,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采取大队领导“走出去”、企业干部“请进来”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排污收费政策标准,并且向企业征求意见,加强与排污单位的相互理解,强化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保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为部分资金较困难的企业办理排污费缓交手续,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既要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要求每一位管户人员都要做到集执法、管理、宣传、服务为一身的环境监察人员,确实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通过环境现场执法与提高服务质量明确了企业缴纳排污费的知情权、责任权,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调动排污单位保护环境的主动性,促进了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排污费征收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并且取得创新突破。该局组织全市2000多户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2月10日前如期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审核工作,全年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制度》和《排污收费报告制度》,按季形成报告支队,初步实现了申报核定动态管理。修订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完善审核核定工作。强化了对拒报排污申报的行政处罚力度。对12户拒绝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责令限期补报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软件统一出具各种文书、报表,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工作的文书、档案,并且将严格排污收费程序,应用软件收费等工作内容 进一步推动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贯彻执行排污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排污收费程序、征收标准, 排污收费逐步实现“阳光收费”。将排污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种类、计算方法、缴费方式、处罚规定,以及企业每项污染物排污费核定信息、缴纳情况等全部告知企业,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排污费征收单据统一采用机打***,杜绝了手写单据的随意性,为依法规范收费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推行排污费由银行专户收缴,基本实现了排污费“依法核定,足额征收,排污者主动缴费”的目标 。
此外,市环境监察大队创新性的采取以收促治、以罚促治的形式,在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突出问题的同时,认真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杜绝了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的现象,确保排污费足额征收。例如,某热电厂于2008年对热电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技改,由原来的炉内石灰石脱硫改为氨法脱硫,技改完成后,每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技改以前减少排放70% 。企业每年的排污费支出也随之大大降低。类似这样的企业还有不少。通过此项手段,确保了章丘市按期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同时也为章丘市招商引资,产业升级腾出了新的环境容量。
加强常态工作,推动新进展
及时处理环境信访,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监察大队十分重视对信访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信访的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17件,其中省、市局转办4件,政府“12345”转办件7件,“12369”接访6件,监察大队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做到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服务到位,基本上使所有信访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水平。自2009年以来,我局一直以打造过硬的履职能力为前提,从机构建设、能力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近两年在软件及硬件各方面的不断完善,监察大队现已经基本具备了验收条件,并提交了验收申请,努力力争2013年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二级标准,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一级标准并顺利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验收。
污染减排保障工作给力。紧紧围绕COD、SO2约束性减排指标和相关要求,以火电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积极开展污染减排现场监察工作。加强重点减排工程的现场督查,督促相关重点企业完成减排工程,督促第三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步伐。狠抓污染减排重点设施运行现场监察,持续加大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工作,保障重点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发挥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的减排作用。
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肩负的责任重大,章丘市环境监察工作将以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全国环境模范城为契机,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再接再厉、锐意创新,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改善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条件,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不断增强环境监察队伍执政为民的能力,为改善和提高我市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章丘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