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三举措做好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区编办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采取“三举措”,做到“工作制度公开、业务流程公开、法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全面公开。
一、工作制度公开。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登记信息公开等制度,切实增强登记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服务到位、各项职责落到细处;二、业务流程公开。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流程,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在办理业务时将业务流程、所需材料目录以及办结时限一次性书面告知单位,避免因不清楚登记流程或材料不齐全等出现多次往返的状况。同时,规定业务办结时限,把正常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从30日压缩到15日内完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三、法人信息公开。对受理的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补领、年度报告公示等登记事项在机构编制网进行定期公告,同时要求各法人单位每年定期将法人信息以网络、公开栏、文件简报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