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切实做好卸货停车场监管
为汲取我省部分地区存在治超执法管理薄弱缺失的教训,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了对协议卸货停车场的监管,确保辖区各协议停车场监管到位。
据了解,该大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督导。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实地调研辖区停车场监管工作,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各交管所提出了要求。同时,大队与各卸货停车场签订租赁协议,定期向停车场支付停车费、检测费,从源头上杜绝各协议停车场向违章业户收取停车费和检测费问题,维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监察大队成立了以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副大队长以及中队长为成员的停车场监管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各协议卸货停车场负责人会议,传达省交通运输厅以及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协议卸货停车场监管的文件精神,对照省厅提出的协议停车场“八个必须”、“六个严禁”的要求,责令各协议停车场进行自查自纠,监察大队对各协议停车场的自查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求各协议停车场经营必须达到“八个必须”的标准,停车场经营人员必须落实“六个严禁”的要求。
二是严格程序,认真履职。该大队在加强对停车场督察监管的同时,各执法中队加大了对超载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对超限运输车辆必须在卸载到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违法处理,坚决杜绝只罚款不卸货现象的发生。
三是部门联动打击“车托”。车托的存在严重扰乱道路运输秩序,损害道路运输经营着的合法权益,为此,监察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加大了对“车托”的打击处理力度,同时教育引导违章业户在接受违章处理时,切勿相信“车托”的蒙蔽,避免上当受骗。四是加强舆论引导,消除超限运输的危害。该大队建立完善违章处罚***服务机制,为存在超限非法运输的经营着发放宣传手册,设立警示图版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树立装载合理、超限违法的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
(作者:韩宝峰)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